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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军医大学教室管理制度
2008-03-05 22:37     (点击: )

一、教室由训练部教保处负责管理,由教务处统一调度、使用。

二、开放时间,早晨七时二十分开门,晚锁门时间与熄灯一致(除“长明灯”教室)。

三、爱护公物,注意爱护桌、椅、门、窗、黑板等公物。

四、保持肃静,不得在教室聊天、喧哗、嬉戏、打闹、谈恋爱。

五、爱惜设备,不准擅自开启、使用教室内的电教设备。

六、讲究卫生,禁止在教室内吸烟、吐痰、乱扔杂污物。

七、遵守纪律,严禁在教室的墙壁、桌椅等处乱刻乱画。

八、违章处罚,违犯规定者视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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